2020年6月25日星期四

李力持 面係人地俾 架係自己丟 ——請反對特首指定國安案法官的人不要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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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持
面係人地俾 架係自己丟 ——請反對特首指定國安案法官的人不要掩耳盜鈴!

 施梓山

 「面系人哋俾,架係自己丟」,這句通俗嘅廣東話大家早已耳熟能詳,意思當然清楚不過。用這句話來形容最近兩三日,不斷抨擊反對由特首指定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法官的人,當然亦係最貼切不過。

  國安法國安法,開宗明義就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在一國兩制下的港區國安法,要保護的當然是包括香港在內的整個中國的國家安全,難道會是用來保護美國或英國的國家安全嗎?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是沒有國家安全法來保護自身安全的?答案是沒有。世界警察的美國自己就有大大小小幾十套國安法,最嚴苛的刑罰不是終身監禁,而是死刑。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國家安全法是會由外國籍的法官去審理的?答案也是沒有,除了是殖民地或任人魚肉的國度。

  在香港,有些人見到反對國家安全立法是強抝不過去的自己理虧,轉移搵其他「枝節」來繼續行反對之實。那些基於政治私利,反對和阻礙基本法23條23年都未能於本地立法的政客先不說,法律界走出來反對特首指定特定法官審理國安法的司法界頭面人物,如果不是自我膨脹或戀殖情結作祟,就是根本存在利益衝突,不應該將自己的聲量調校到咁高。

 香港法律界總有一班人以為自己懂的普通法就是詠春葉問的「宇宙最強」,每天開口埋口「司法獨立」,講講下自己以為「司法獨立」可以凌駕一國兩制原則,可以當中央無到,更可以視國安法為洪水猛獸。黃都唔知點樣形容的大律師公會,就係呢班人嘅總代表。

 對過去一年香港打砸燒搶黑暴,總是沉默是金的大律師公會,對國安法卻是意見多多,三日唔埋兩日又聲明又上電台抨擊這樣抨擊那樣。其實好多市民可能同我一樣,好想講一句:「唔該搵塊鏡照下自己!」過去23年,若非一大班大狀法棍聯同泛民政棍聯手阻止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港獨和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可以像今天這樣肆無忌憚嗎?中央政府又何須用心良苦幫香港制定國安法止暴制?

沒有港獨黑暴,沒有部份司法界人士故意縱暴,令香港動亂不止,中央又何須做這個「醜人」幫香港制定國安法?一句講晒就係司法界做得差,沒有幫一國兩制守好法律的關,甚至連最基本的香港社會秩序都不能把好關!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一句掟汽油彈少年犯是「優秀嘅細路」的經典讚賞,全國聞名,衝出亞洲,早已成為世界級的法庭奇聞怪談,淪為笑話。

 香港的司法界成為一國兩制嘅「甩繩馬騮」,以為自己係「宇宙最強」不在話下,而且抗拒社會其他意見和監管,近年已膨脹成為近乎冇人可以監管的法律至上主義。但他們似乎故意忘記一樣非常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基本法早已規定香港是奉行行政主導的體制,不是「司法治港」。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需要由特首提名,然後才由中央才予以任命。同樣,根據現行做法,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的法官都是由特首直接提名並委任,這是行之已久的既有機制,體現的是特首的行政主導憲制角色。故由特首指定一批法官組成特別法庭,負責審理有關國安法案件,合乎慣例,法理之中,有何不可?難道一定要由外國法官審理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這才叫「司法獨立」?在黑白顛倒的政治狂熱下,好多人忘記咗是非,失去咗做人最基本嘅道德底線,連荒謬兩個字都早已唔記得點寫。

請反對特首指定國安案法官的人不要再掩耳盜鈴了。這幾年香港司法有幾差,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早已是香港最醜陋嘅風景線,何必再自欺欺人?特首不指定國安案法官,難道由前公民黨黨員法官或外國法官來審理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大家才會有信心?講白,面係人地俾,架係自己丟,信唔過就係信唔過。危害國家安全或恐怖襲擊,唔通又只係判社會服務令或罰款守行為?唔好笑死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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